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协同攻关强化突发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若干举措》等相关规定,参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改革措施,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科技局现已启动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2020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面向科技前沿,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源头支撑。
二、项目类型
2020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群体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科学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与168体育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市财政资金资助的相同内容、类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四、申报方式
2020年度申报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完成填报并认真检查确认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
(三)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项目申报单位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五)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五、申报时限
系统申报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至4月13日18时。请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六、有关说明
(一)杰青项目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经费使用不受科目和比例限制。
(二)科研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无法及时提交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申报人向学校上报名单,学校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向市科技局提出延期申报人员名单,市科技局将单独开设申报通道。
(三)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实践产生的相关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不纳入限项规定,优先立项支持。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给予倾斜。对明确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经费使用不受科目和比例限制。
七、学校安排
(一)二级单位申报: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请人于3月22日前完成申请书初稿并上报二级单位汇总。
(二)校级论证:各请各单位于3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初稿)一式三份等交到厚德楼7010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tbukyckjk@126.com。3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凡专家评分较低,且申请人又未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三)网上提交:经学校审核论证的同意上报的项目可完成系统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人并于4月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四)其他说明:科研诚信承诺书在网上提交前由科研秘书统一科技处领取。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协议须经学校审核。项目申请人没有申请账号,请到“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人次”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然后提交学校审核。
(五)其他:如果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张家伟,67513680;陈恒,67605997;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张川,67511205;
科技处:谢勇、杨珂,62769787,邮箱:ctbukyckjk@126.com。
附件:
1. 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压缩包)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5. 2020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