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繁发生,诈骗方法手段不断翻新升级,且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成员出现低龄化趋势,大量低龄学生被诈骗犯罪分子诱导从事、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根据市反诈骗中心通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涉在校学生和青少年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刑事打击302人,行政处罚56人,惩治教育179人。在校学生和青少年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主要为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以及微信等互联网账号,“搭建手机简易组网GOIP”“搭建固话VOIP组网”“吸粉引流”“贩卡洗钱”等,往往呈现一人涉案,带动周边多人参与,一个寝室涉案,周边多个寝室参与的情况,蔓延态势凶猛。为防范我市学生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要求,开办银行卡、电话卡必须实名实人登记。在法律上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只能本人使用,请不要将号卡租借、贩卖给他人。如被他人利用发生涉诈骗等非法行为,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您确保规范使用您的银行卡、手机卡。
二、请勿轻信各种利益诱惑。不要相信聊天群、视频直播、贴吧中传播的所谓租卖号卡赚钱、一夜暴富、快速赚钱等违法宣传、广告。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或参与帮助不明身份人员收付款、通过拨打电话或通过网络进行拉新、刷单、引流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违法,遗祸终生。
三、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属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进行处分(记录在档案),会影响今后升学与就业。
四、务必保管好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卡、QQ号、微信号、支付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坚决做到不买卖、出租、出借个人证件、号卡、各类账号密码等。要密切关注身边异常消费行为,如发现周围同学异常消费行为,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学校。
五、家长将本人开通的银行卡、手机卡给孩子使用,出现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监护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校园的平安和谐,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让我们站在为下一代成长负责的高度,管好自己,管好孩子,管好手机,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党委宣传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6日